风云小说网>奇幻小说>探案集(你好,凶手) > (后半部分小修)人为财亡(四)
    此文是我开,要想从此过,前章补起来。  三日后,九月初四,秋高气爽,万里无云。

    平山县衙公堂大门敞开,外面挤满了闻讯赶来的百姓,都趁升堂之前窃窃私语,交换着各自的看法。

    “听说杀人的还是位秀才公呢!”一个汉子低声道。

    话音刚落,站在他身边的几人便反驳道:“别胡说,分明是自己淹死的。”

    那汉子不服气,“他要不杀自己的相好,人家还用得着为救人淹死?不还是他杀的么!”

    众人一愣,话糙理不糙,确实是这么个理儿。

    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丈唏嘘道:“前儿我家小子还同我说哩,按照咱们大禄律法,只要动了杀心、伤了人,哪怕没死都要判绞刑呢。不过那可是位秀才公啊,能跟咱们老百姓一样吗?”

    对寻常百姓而言,秀才公那就是天上文曲下凡,保不齐什么时候就摇身一变成了举人老爷、进士公,岂是他们这些土里刨食的平头百姓可比的?

    “唉,难说,难说啊。”

    “县太爷不也是从秀才公考上去的?人家才是一路人呢……”

    众人忽然没了方才看热闹的兴致,有些茫然地望向大堂之上明镜高悬匾额下头的空座。

    前头一个糊涂官整日和稀泥就够受得了,如今好容易来了位新老爷,若他加倍袒护那些读书人,万一日后打杀起来,他们这些百姓的日子还有法儿过吗?

    显然秀才公涉嫌杀人一事已经在县城中掀起轩然大波,若不公正处置,不管对读书人还是朝廷律法的威严都是不小的损害。

    幸运的是,肖明成本就是嫉恶如仇的性子,平生最痛恨害群之马,意欲用贾桂树个典型,好好整治下本县读书人浮躁的习气,因此早已连夜四百里加急向知府大人去信,顺利将贾桂重新打回白身。

    “……犯人贾桂,判处绞刑……来啊,将他押入大牢,秋后行刑!”

    贾桂眼前一黑昏死过去,公堂内外俱是哗然,那些闻风而来,原本还心怀侥幸的书生们顿时透心凉。

    才刚说话的那老丈双唇不住颤抖,只觉浑身热血都涌上头颅,叫他不自觉想起一句不知从哪儿听的话来,“君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,大人英明!”

    “大人英明啊!”

    度蓝桦看着门外割稻穗一样哗啦啦跪倒一片的百姓,忽然就觉得连日来吃得苦也不算什么了。

    老百姓的要求真的很简单。

    稍后,根据春香和万鹏的爹娘交代、邻居作证,万鹏生前十分能吃苦,每年差不多能赚三十几两银子。而如今大禄朝百姓只要没有什么大病,活到五十来岁不成问题。万鹏今年三十一岁,身强体健,就照他能干到五十岁,算还有十九年,每年三十五两,钟老爷共需赔偿万鹏的家眷六百六十五两银子。

    另外,万家的丧葬和善后共花费白银四两七钱,万母因过分悲痛病倒,看病抓药耗费五两三钱,都由钟家承担。

    两边对此都没有异议,钟老爷选择一次交割清楚。

    世上无人不爱银子,但这次银钱交接,却没有半点欢乐的气氛。

    形销骨立的钟秀美看着对面满头白发的万家父母、红肿双眼的春香,以及抱着她的胳膊,满声稚气的问“爹爹怎么还不家来?”的小孩子,压抑得喘不过气来。